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病案管理业务外包(病案扫描、复印及异地托管)服务项目论证公告
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规定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保管年限要求自病人最后一次出院起不少于30年,并规定医疗机构应为患者提供病历复印等服务;住院病历作为病人住院期间的综合记录,归档后需要整理、质控、编码、入库,按需要提供各种病案使用。我院病案工作人员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病案归档、扫描、复印、回收、库房管理等业务无需医疗专业人员处理,该类业务外包后有效提高了病案人员管理工作效能,增加了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服务时效。
目前病案使用纸质存档,每份病案都是珍贵的科教研资料和法律证据,数字化备份后按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异地托管。实行异地托管后,数字化备份的病案同期可以进行提供各项非原件使用,需要使用原件的各类医疗纠纷案件也可以从异地托管库房送返院内使用。
本项目招标基于上述理由,病案回收、扫描、库房管理、异地托管到病案复印,各项业务流程都是更好节省业务空间、有效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减少非业务开支。为有效地促进公平竞争,我院公开论证该项目的方案和价格,欢迎各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专家论证参考。
一、项目名称
病案管理业务外包(病案扫描、复印及异地托管)服务项目论证
二、项目需求
1.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病案扫描、复印和托管的服务方案。
2.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但若中标人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中标人应履行义务直至有关业务结束。如因政府政策、采购人财务预算变化或采购需求调整等影响,采购人可随时提前终止合同。
3. 供应商根据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和报价,并对方案和价格详细介绍,由专家团队对方案和价格进行讨论,对最终招采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需求详见附件。
三、参与供应商报名要求
1. 近3年参与医院投标的供应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无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
2.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 法人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授权书
5. 有开展病案数字化扫描、复印和托管业务。
四、提供材料
病案扫描、复印和托管的服务方案和报价。
拟参与论证的供应商须将相关材料以“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命名并以PDF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ujm5@mail2.sysu.edu.cn。以上所有资质均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3日
联系人:古锦敏
联系电话:19820819849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联系邮箱:gujm5@mail2.sysu.edu.cn
六、论证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论证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5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3号楼B1层病案管理科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24年6月14日